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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进口新规定实施 广东口岸进口减少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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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药品进口管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我国于2004年1月1日起对药品进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所有进口药品的到岸地必须是北京、天津、上海、大连等18个城市,其中包括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三个口岸。

    据海关统计,2004年1月,经广东口岸进口各类药品2721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40.5%。其中抗菌素进口121万美元,同比下降61.4%;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的药品进口2108万美元,下降43.6%。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今年1月经广东口岸进口药品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药品进口制度改革的影响。原来由口岸药品检验所承担的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职能将分离,口岸药品监管局负责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口岸药检所承担检验工作。进口的一般药品将由过去的申报、抽样、检验合格后发放通关单放行改为由口岸药品监管局发放备案通关单,药检所抽样后不必等检验结果便可上市销售,检验将在其销售期间继续进行。此外,对首次在中国上市的品种和国家规定的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液筛查试剂等品种只允许从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口岸进口,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以保证用药安全。由于企业暂时没有适应新的药品进口制度,使部分企业的药品进口计划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由于今年春节出现在1月22日,春节前后的节日气氛及工作日减少使进出口贸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去年春节在2月份。因此,去年基数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今年元月药品的进口出现回落。

    今年我国可能实行新的处方药制度也影响了药品进口。今年我国将对部分药品实行凭医生处方购药,如抗菌素类药品进口的大幅减少与该项政策的出台有一定的关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