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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95180
医院前急救是保障生命的重要环节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2003年第1期
     ———附201例死亡病例分析

    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医疗卫生事业也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机制创新,国民的健康保障也将达到一个新的与之相适应的水平。传统的健康概念将被赋予新的内涵与外延。健康已不仅仅是长寿,而提高生命质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充满活力的健康要求。提高生活质量自然引发人们对急救病人在医院前实施救治措施和急救医学知识的需求与重视。医院前急救是保障生命的重要环节,目前世界各国,乃至我国各大城市的急救医疗体系都已相当发达,可是在我国部分地区只重视院内急救,轻视院前急救的现状依然十分突出。下列数据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1 临床资料

    我院急诊科从1999~2002年期间对201例死亡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平均年龄60.5岁,外伤者平均年龄32.7岁,其中只有5%由救护车送到医院,而95%是用其它方式送入医院。由于在院前对患者处置不当或贻误救治时间送入医院30min内抢救无效而死亡者占相当大的比例,在院外有死因不明、外伤、猝死者统计达66%以上。

    1999~2002年201例死亡病例病因分类见表1。

    表1 死亡病例病因分类 (例)

    时间

    病因

    院前死亡

    外伤

    脑出血

    癌症晚期

    猝死

    合计

    1999-2000年

    63

    18

    5

    4

    2

    93

    2001-2002年

    71

    21

    2

    3

    11

    108

    合计

    134

    34

    7

    7

    13

    201

    2 讨论

    从上述临床资料可以看出,我院急诊科死亡病例以院前死亡和外伤死亡为主。这充分说明我地区相当人群对危急患者在院前如何实施处置严重缺乏急救常识。如使用矮小的出租车或其它交通工具,不仅无法进行院前急救,而且还严重影响患者的呼吸、循环、搬动等,甚至造成外伤患者的再损伤,增加抢救的难度和耽误到达医院后的抢救时机。依2000年底到2002年底两个时段的数据对比分析,我地区院前死亡及外伤死亡人数未见减少,病者、伤者仍未能得到自救、互救以及急诊医疗体系的及时救治。事实说明院前急救不单单是医务人员的事,而且也是全民众的大事,不仅医务工作者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而且要做好院前急救的宣传与知识普及工作。使全民众都应懂得一些急救常识,懂得如何自救、互救及与呼救的基本方法。媒体也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素质,拯救生命,改善预后。人民的生命财产在呼唤切实的保障和院前急救的措施。

    作者单位:830011乌鲁木齐铁路局中心医院急诊科

    (编辑 罗彬), 百拇医药(雷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