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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00713
护理临床实习带教体会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药杂志》 2004年第1期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80-077X(2004)01-0090-02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并巩固加深的重要环节,是护生转变为一名合格护士的必经之路。如何高质量的培养出新一代护理人员,使护理事业后继有人,一直是我们探讨的目标。现将我科的临床带教体会总结如下。

    1 明确带教的意义和责任,加强教学队伍的组织建设

    1.1 意义 (1)指导护生尽快掌握临床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护理工作实践性很强,各项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带与教。(2)帮助护生尽快适应从学习生活走向临床的角色转变,面对环境变化,缩短“不适应期”。(3)督促护生在学习生活中培养护理理论观念。在临床实践中得以加深认识和提高境界,体验平凡的护理工作中的价值观念,坚定无私奉献和积极进取的职业道德,强化献身护理事业的思想基础。(4)提高带教老师的指导、评价能力,为临床护理骨干提供锻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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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责任 每一位护士都有最初的经历,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忘记了自己的难堪和遗憾,她们需要自己的支持者,这就是临床带教的责任,朝夕相处的带教老师给予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是非常必要的。

    1.3 加强教学队伍的组织建设 (1)严格选择带教老师,要求带教具有良好的护士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有一定的带教能力。(2)制定带教老师培训计划,组织带教老师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带教管理能力,更新护理观念。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护理模式的改变,要求教师必须首先更新知识,在传授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同时,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主题进行教学。

    2 带教内容与方法

    根据护理部的管理目标和护生实习手册上所要求掌握的内容,我科制定了以下教学内容。

    2.1 简介科室设置概论、护理模式、各班次情况及带教老师等,并提出要求和希望。由护士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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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专业技术教学。由总带教老师负责,总带教老师由护龄5年以上的护师担任。(1)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则》中的各种医疗工作制度,尤其强调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2)我科常见疾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要点。(3)基础护理技术。(4)急救技术。(5)考核。

    3 体会

    3.1 设立总带教老师 我们在传统的“一对一”专人带教(简称小教员)上设立总带教,由总带教来制定实习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讲课和考核。使护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实习阶段是严谨有系统的,给护生形成一定的学习动力和压力,减少护生依赖心理,克服初入医院时的盲目被动,弥补了各个小教员因为班次原因造成的不在位和个人经历、经验的参差不齐造成实习内容缺乏连贯性、系统性,只注意完成本班治疗、护理任务,忽视疾病系统理论的床边带教,避免临床护理的教与学呈现简单化趋向。统一考核更是弥补了各个小教员主观上的某些偏差。

, http://www.100md.com     3.2 强调做实习笔记 每个护生来科里后都要求做实习笔记,把每天在科室所学、所感都记录下来。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临床与书本上的理论相比多了很多技巧和新知识。做实习笔记不仅能督促护生继续加强学习各种护理知识,更有助于一个管理者和教员们去了解她们的心声,更好的去关心鼓励她们。如一个护生因为她们上几届实习生留给医院的印象不太好,她在笔记中写到要通过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努力来扭转这种看法,我们对她立即给予了肯定。又如有个护生因为听了教员讲了很多医疗差错事故的事实,心里非常害怕,以至于不敢去进行治疗护理操作,经过我们及时的开导和鼓励,她重新找回信心,在几次成功抢救病人后深深感受到了护士工作的平凡和伟大,决定献身于护理事业。

    3.3 用激励方式挖掘护生的潜力 护生是以什么样的心态走向实习点的呢?我们既可能听到“没有勇气走向前”,也可能是“面对困难不懈努力”。护生都希望自己能胜任工 作,能得到教员和病人的赏识、认可。带教应善于发现学生的细微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鼓励。差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进行每项操作前,先讲清楚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各种可能、事实和预防办法,进行反面的强化,用反面事例讲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发现护生的过失,采用暗示法而不责备,安慰鼓励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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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 在我国护理基础教育中,没有与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1] 。根据对我院2001、2002两届护生的调查,95%的护生认为实习期间的法律问题是带教老师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其实不然,如果在带教指导下,护生因操作不当给病人造成伤害,那么她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未经带教批准,擅自独立操作造成了病人的伤害,那么她同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病人有权要她作出经济赔偿 [2] 。所以在护生岗前培训中,增加了学习《条例》、各项规章制度、医德规范的内容,对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指导护生明确自己在临床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范围,要求严格在临床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对病人实施护理工作。对有疑问的操作要及时提出,不可盲目执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下科后,要求护生参加在职护士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继续强化经护生的法律意识,也迫使带教老师加强自身学习,真正做到放手不放眼。

    参考文献

    1 王华芳,沈晓如.护生法律知识的现状调查与培养对策.实用护理杂志,2002,18(6):74.

    2 潘绍山,孙方敏,黄始振.现代护理管理学,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121.

    (收稿日期:2003-08-07)

    作者单位:510510广州市梅花园第157医院心内科

    (编辑一 坤), 百拇医药(阮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