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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00428
一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学实践杂志》 2003年第12期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84-2030(2003)12-1142-01

    2002年8月28日下午4∶15我站接到省某医院电话报告,该院急诊室接诊了11名午饭后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的病人,疑为食物中毒。市中区卫生防疫站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1 中毒经过

    8月28日中午12点,10名民工在济南市某快餐店就餐,在该快餐店就餐的还有威海市到济南市探亲的孙某。12∶30陆续有人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紫绀等症状,即到附近诊所就诊,诊所因条件有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将11人急送省某医院诊治,经医院的及时抢救治疗,所有病人均好转,无死亡病例。

    2 流行病学调查

    2.1 对中毒病人午餐的调查 所有中毒病人午餐主食为馒头,炒菜分别食用有炖豆腐、炒豆芽、炒猪血、炒蒜苔、炒东瓜、炒豆腐皮、凉拌花生米等菜,其中有1人只食用了炖豆腐也出现了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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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该快餐店老板(兼厨师)的询问调查 8月28日中午该快餐店共炒了豆腐、豆芽、东瓜、蒜苔、花生米、豆腐皮、猪血7个菜,原料都是当天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加工方法与原来一样,只是上午做菜时发现挂在墙上的一个方便袋漏了,里面有白色的像盐样的东西约有一两多,厨师尝了尝有咸味,炒菜时就放在炖豆腐、炒豆芽、拌花生米3个菜中,其余的菜用的是往常用的盐。厨师在炒菜时每样菜都品了咸淡,自述有头痛、头晕的感觉。当听说有人吃饭中毒的消息后,就将剩菜全部倒在泔水桶里。

    2.3 现已查明 该快餐店系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从8月10日起经营。

    3 临床表现及治疗

    中毒病人潜伏期为0.5~1h,主要症状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紫绀、腹痛等表现。2例较重病人有血压下降、休克的表现,给予了洗胃处置。所有病人医院给予了维生素 作者 C、氢化考的松、地塞米松、葡萄糖盐水的静脉输液,3例给予亚甲蓝静脉注射。所有病人经治疗后于8月29日痊愈出院,无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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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化验结果

    医院对1例病人血液采样化验,结果呈现高硫氧试验阳性;市中区卫生防疫站对快餐店泔水桶里的剩菜汤取样检出亚硝酸盐,达32.2mg/kg。

    5 分析

    通过对本次中毒事件的调查,综合分析了下列因素:(1)厨师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在炖豆腐、炒豆芽、拌花生米中放入像食盐、有咸味的不明白色物的经过。(2)11例病人8月28日中午均在该快餐店就餐,所有病人均食用了上述3种菜中的一种或几种。发病时间集中,症状相似,有口唇、指甲、皮肤出现紫绀的典型组织缺氧表现,与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症状一致。(3)病人血液高硫氧试验阳性,快餐店剩余食物汤中检出亚硝酸盐。因此,可以确定这是一起因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中毒食品是炖豆腐、炒豆芽、拌花生米。

    6 处理

, http://www.100md.com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市中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该快餐店采取了临时控制措施,封存了生产加工场所;确定食物中毒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做出对该快餐店予以取缔,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7 讨论

    通过这次食物中毒事件,启示我们在今后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中小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2)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应知应会的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3)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毫不留情,以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

    (收稿日期:2003-10-23)

    单位:125000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卫生防疫站

    2250013山东省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清 泉), 百拇医药(吕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