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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02983
谈如何认识和理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http://www.100md.com 《中华中西医杂志》 2003年第17期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06-8106(2003)17-封三-0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布并正式施行后,社会各界褒贬不一,笔者认为,条例已经正式公布,这就标志着讨论修改阶段已经过去,现在已经进入实施执行阶段,现在的关键是我们用什么态度对待它,如何发挥各种有利因素贯彻执行好。

    1 相信条例的正确性

    条例是建国以来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的经验总结,是对原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补充、完善和发展,是由文教卫生部门、政法系统和有关社会各界专家教授共同参与制定的,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在现阶段是合理的、正确的。

    2 现实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是”,也没有绝对的“非”,只有在某一个时期大家都公认为“对”的时候,它在当时就是合理的、正确的,换了一个时间和地点它可能就是错误的。譬如说,交通规则规定人和车辆都靠右行走,为什么不能靠左行走,规定靠右行,大家都要靠右行,你说你不靠右行,非要靠左行,那你就违法交通法规,出了问题你就要受处罚。又如你靠右行,他不靠右行,出了问题他就要受处罚,又譬如,英文是世界上公认的通用文字,我们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英文,和外国人签合同、制定需要外国人遵守的法律章则,甚至连我们本国的文件还要按照英文的文法翻译成英文给外国人看,才能被世界所公认,其实全世界懂汉字的人最多,为什么不能以汉字为世界通用文字,这就是全世界公认的问题,现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被国务院批准,并明确从9月1日起施行,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从条例中寻找对我们有利的一面,采取措施防止不利的一面,扬其长,避其短,把条例贯彻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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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条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任何法律法规都要在实践中逐步充实完善,包括宪法也要多次修改,何况卫生行业的一个条例,它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某些问题会随着条例的贯彻执行得到相应的解决,如医疗风险保险制度,过去因医疗事故的鉴定和赔偿不规范,所以保险公司不愿意也不敢开展这一险种,现在有了条例,医疗事故的预防、鉴定、处理和赔偿都纳入了正常轨道,医疗风险保险就有了法律依据,就会逐渐开展起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就解除了后顾之忧。还有一些问题,并不是医疗行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些社会问题的缩影和变种,如治安问题、贪污腐化,吃回扣,人情风,社会分配不合理,医生待遇低等,这些社会问题,不可能通过一部行业条例得到全部解决,只有通过经济的发展、党风的好转和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逐步解决,历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又会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到那时,我们又会有新的感觉,又会有新的问题。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事物的发展大多数是呈螺旋形上升,条例的颁发是个很大的进步,我们应当借此东风,努力加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学习和贯彻条例仅仅是开始,新条例不仅会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会在医院改革、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上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它将成为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作者单位:100039北京武警总医院医务部

    (编辑曲 全), http://www.100md.com(刘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