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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就医规定特殊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0日 北青网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前天出台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规范》,其中对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患者(简称“特殊病种”)就医提出了一些特殊规定。《规范》规定,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机构。参保人员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在批准期限内,享受“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待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