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编号:10404825
保障医师合法权益不应只落实在纸上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4年第19期
     本报讯(记者 田晓青)在《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5周年前夕,中国医师协会召开座谈会。与会者呼吁,全社会均应依法尊重医师的合法权益。

    《执业医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有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说,虽然《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合法权益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不断加剧医患关系紧张的局势。殴打医师、肆意污辱医师人格、围攻医院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伤害了医师的身心,也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对此中国医师协会极为关注。

    中国卫生法学会吴崇其副会长说,今年召开的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了宪法,强调要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医师也是公民的一部分,也需要维权。《执业医师法》中有关维护医师合法权益的内容应进一步充实、完善。

    卫生部北京医院王建业副院长说,维护医师合法权益,不应只是停留在法律上,更应落实在实际中。医师的执业环境与患者的就医环境是一致的。不能一味强调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而漠视医师执业环境的恶劣。

    北京天坛医院王拥军副院长指出,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一问题也不能只靠医院、医师单方面力量。医师自律、改进服务质量固然重要,但政府改革、法律公平、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等也是缓解医患矛盾不可忽视的力量。

    卫生部法监司赵同刚司长指出,《执业医师法》在规范医师队伍、确定医师的社会地位、合法权益等方面有明确规定,关键是在实施中如何体现。卫生部在维护医师权益方面今年将围绕整顿医疗秩序,清理医疗环境展开工作,但这只是一方面。希望中国医师协会能够积极呼吁媒体在关注患者的同时也关注医务人员,在患者与医师之间法律的天平能够一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