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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05068
GMP门槛外药厂向何处去 有关部门作出四项安排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4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王雪飞 张灿灿 来源:《健康报》2004.05.24消息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GMP的要求。眼下离此“大限”已经时日无多,1200多家至今尚未过关的药品生产企业即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在5月22~23日举行的第七届北京科博会专项论坛——“2004国际医药卫生产业发展大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介绍,国家对此已作出四项具体安排。

    一、各省级药监部门对未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缴销许可证的缴销许可证;对该停产而不停产的企业依法查处。同时要对已经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企业加强跟踪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药品GMP认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继续采取公示、督查、抽查等措施,保证认证工作质量。

    三、依法做好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范围)以及注销相应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工作。

    四、组织各省市药监部门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供应等问题,特别是独家生产品种能否保证供应,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发生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