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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疗护士的安全防护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6日 《现代护理报》 2004.05.26
     化疗作为肿瘤的综合治疗手段之一,目前已在临床广泛应用。国内外大量的研究证实:抗肿瘤药物有可能诱发第二种转移癌,尤其是烷化剂,对癌的诱发作用和致癌作用早已被人们所公认。化疗药物可通过皮肤接触、直接吸入等导致染色体畸变,从而致癌、致畸及造成脏器损害等。目前,我国对抗肿瘤化疗药物缺乏规范的管理,配制化疗药的防护设备较少,操作人员缺少必要的防护用具等,这一系列问题正对医院环境及护士的健康构成威胁。因此,化疗护士不仅需要熟练掌握肿瘤化疗的用药方法、适应证、疗效、毒副反应,更需要加强在配药、注药及用物处理上的自我防护意识。

    一、配制化疗药物的设施要求

    有条件的肿瘤专科医院,一般都有专门的化疗药物配药室,由接受过专门训练的护士使用特制的安全柜备药,并在窗口前下方设有吸引装置,形成无形的屏障,从而防止柜内被污染的空气外流,以保护备药人员。目前,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大都无此设施,护理人员在配制抗癌药物时,与其它普通药物配制程序一样,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应引起高度重视。可尽量在安装有排风设备、空气流通、人流较少的地方进行。

    二、化疗药物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配药前要穿好一次性防护衣,戴好口罩,防止由呼吸道吸入;戴一次性帽子,聚氯乙烯手套(普通的橡胶手套起不到防护作用),减少皮肤接触,有条件的可戴护目镜。

    2.打开粉剂安瓿时,药物有溅出的危险,需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媒应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若为安瓿制剂,打开安瓿时应垫以无菌纱布,以防划破手套;如为小瓶药物,在注入溶媒时,要防止瓶内压力过高造成药液外溢,如注入溶媒量过少,则要抽出适量空气后再注入溶媒。

    3.使用较大的针头抽取药液时,所抽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溢。

    4.如果药液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清水反复冲洗。对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如:阿霉素、长春新碱等,可用碳酸氢钠解毒液清洗,以防发生不良后果。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

    5.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无菌注射盘用无菌聚氯乙烯薄膜铺盖,更换化疗药物时应戴一次性手套。

    6.化疗过程中的用物必须妥善处理。废安瓿与小瓶放于可密闭的塑料袋中;接触化疗药物的用具、污物应放入密闭的专用袋内;化疗废弃物应放在带盖的密闭容器中,并注明标记。最后按要求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规范管理

    加强对接触抗癌药护士的自我防护意识教育,进行专职培训,除进行常规性防护知识考核外,还要制定护士接触抗癌药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化疗护士要定期轮换,一般3个月左右轮换一次。应每年定期为接触抗癌药物的护士进行体检:包括细胞分类、血小板等,合理安排休假,护士孕期和哺乳期可暂时脱离接触抗癌药物的环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