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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暴露后预防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7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4年第20期
     HIV暴露是指经破损皮肤、黏膜及非完整皮肤接触具有潜在的HIV感染性的血液、组织、病毒提取物或其他体液(胸腹水、脑脊液、滑膜液、心包液、羊水液、精液及阴道分泌物)。鼻腔分泌液、唾液、汗液、泪液、尿液、粪便及呕吐物等没有危险性。

    经破损皮肤暴露后的感染率为0.3%,经黏膜的为0.09%。所有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的人员均为高危人群。影响暴露后感染的因素有⑴患者血液的量;⑵ 针头使用情况;⑶ 较深的伤口;⑷ 暴露源与被暴露者情况。

    PEP的临床疗效

    使用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进行暴露后预防(PEP),可使职业暴露后感染率约降低81%,可使婴儿的HIV感染率降低50%~67%。

    职业暴露的处理原则

    首先应立即处理暴露部位,对于皮肤暴露,应挤压出血,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对于黏膜暴露,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还应迅速评估暴露者状况,决定是否采取PEP。如果采取PEP,最好在数小时内尽快开始,24~36小时后再开始则疗效不佳,而且应该持续治疗4周。应使用抗逆转录病毒类药物进行PEP。

    PEP的药物选择

    依暴露情况不同,PEP的药物治疗方案分两种: 1. 基础治疗方案(二联药物),包括去羟肌苷(ddI)+ 斯坦夫定(d4T)、d4T + 拉米夫定(3TC)和AZT+3TC; 2. 强化治疗方案(三联药物),包括2 种NRTI + 蛋白酶抑制剂及2种NRTI+ 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

     暴露后的随访

    在暴露后,应马上抽血做抗体检查,暴露后72小时应再次评估,然后分别在6周、12周及6个月、最长在12个月进行HIV抗体检测。此外,还要注意药物的毒副反应。

    暴露后的处理

    暴露程度可分为轻度(少量体液,如几滴血)和严重暴露(大量体液,如大块血)。暴露源又可分为Ⅰ类HIV暴露源(无症状的HIV感染者及低病毒载量者,即HIV RNA<1500 拷贝/mk)和Ⅱ类HIV暴露源(有症状的HIV感染者、AIDS患者及急性HIV感染者)。

    1.破损皮肤的PEP处理 对于轻度暴露+Ⅰ类HIV暴露源,可选择二联药物进行PEP;对于轻度暴露+Ⅱ类HIV暴露源和严重暴露,均应选择三联药物。如果暴露源HIV状况不明,一般不建议使用PEP,但可根据暴露源HIV的可能情况(如源患者属于高危人群时)使用二联药物。

    2.黏膜/非完整皮肤的PEP处理 如果为轻度暴露,均可选择二联药物;对于严重暴露,如果是Ⅰ类HIV暴露源,选择二联药物,如果是Ⅱ类HIV暴露源,选择三联药物。如果暴露源HIV状况不明,一般不建议使用PEP,但可根据暴露源HIV的可能情况使用二联药物。, 百拇医药(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孙永涛 HIV暴露是指经破损皮肤、黏膜及非完整皮肤接触具有潜在的HIV感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