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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0863
卫生部要求打击非法行医 全面清理整顿医疗机构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29日 央视国际
     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日前印发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清理整顿、整改督查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卫生部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对现有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逐步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方案》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发证范围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管辖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省(区、市)的抽查,抽查地市的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对大要案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各地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明确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外,还要认真分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双重法律身份和工作责任。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百拇医药(吴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