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版 > 期刊论文 > 其它各类 > 中国医学论坛报 > 第30卷(2004年) > 第25期(总第916期 2004-07-01) > 正文
编号:10425407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日 东南大学法律系 张赞宁 医师收受回扣及收取红包行为,属于职业道德问题,不属法律问题,故不应受
     医师收受回扣及收取红包行为,属于职业道德问题,不属法律问题,故不应受法律制裁,更不应当受到刑事法律制裁。理由是:

    1.医师不属国家工作人员(世界各国均将医师的职业定性为自由职业者),其医疗行为也不是“履行公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