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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和川乌不可混用
http://www.100md.com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69期
     目前从安徽亳州和成都荷花池等药材市场上,普遍出现将附子当作川乌出售的情况,但二者从来源、功能与主治、化学成分等方面有较大区别,不能混用。

    1.来源

    川乌与附子为同一植物的不同入药部位。川乌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干燥母根(主根)附子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的加工品。

    2.功能与主治

    川乌: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麻醉止痛。大毒。内服需经炮制,并严格控制用量,一般内服1.5~3g。

    附子:回阳救逆,补火助阳,逐风寒湿邪。用于亡阳虚脱,肢冷脉微,阳痿,宫冷,心腹冷痛,虚寒吐泻,阴寒水肿,阳虚外感,寒湿痹痛。大毒。严格控制用量,内服3g~15g。

    3、主要化学成分

    川乌:含总生物碱约0.82~1.56%,其中主要为剧毒的双酯类生物碱;此外,尚含塔拉弟胺(Talatisamine)及川乌碱甲、乙(Chuan—wu base A.B)等。附子的成分与乌头类同,除生物碱外,尚含强心成分氯化棍掌碱(Coryneine chloride)及具有升压及弱的强心作用的去甲猪毛菜碱(Salsolinol)。此外,生附子还含脂类成分约0.7%,主要为附子脂酸,其次为附子磷脂酸钙、B-谷甾醇及其脂肪酸脂等。

    二者从外观性状即可区别:川乌呈不规则圆锥形,稍弯曲,顶端常有残茎。附子呈圆锥形。另外,还有将草乌的子根当作川乌的情况。

    所以,这两种药不可混淆销售、互用或混用,望药材供应商和有关医药人员明鉴。, 百拇医药( 王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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