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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正加速走向世界 已与17个国家签订官方协议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76期
     记者马骏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近一个月来中国政府分别和意大利、克罗地亚、摩尔多瓦等国卫生部就中医药领域的合作签署了协议。至此,我国已和17个国家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备忘录,与54个国家的卫生合作协定中有中医药合作条款,这标志着中医药和海外政府间的合作得到加强,中医药国际化走向新阶段。

    今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与克罗地亚共和国签订了传统医药领域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开展专业人员的交流与培训、共同举办传统医药专题研讨会、研发药用植物等;与摩尔多瓦共和国签署协议,商定尽快在摩国立医科大学建立中医中心,摩方表示将对中医师执业注册及中药进入和使用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与意大利签署中医药合作备忘录,以使中国生产的非处方中药在意大利注册并销往全欧洲市场。

    “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对方政府对中医药和中医管理机构的认可,表明该国对中医药有浓厚兴趣,有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的必要。但备忘录和法规有一定差距,能否立法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说,中医和海外交流通常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民间交流,包括中药材贸易、医生用针灸或中药治病等;第二步是政府间交流,双边政府在中医药相关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经费支持,管理更加规范;第三步在民间、政府交流以后,一般应纳入对方国家的医疗卫生系统,立法管理。

    “政府间合作才能保证民间交流的质量,在政府框架下进行管理有法规、经费的保障,双方可以指定技术对口单位开展合作。”据沈志祥司长介绍,我国卫生部从1956年开始和国外签订“卫生合作协定”到现在,有54份协议中提及了中医药领域的合作。198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以后,加强了和国外政府间在这一领域的交流,并通过WHO使海外了解中医的科学性、优势和特点,中医药国际合作气氛日益融洽,先后和亚洲的孟加拉、格鲁吉亚、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新加坡,非洲的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欧洲的白俄罗斯、克罗地亚、意大利、摩尔多瓦、俄罗斯,美洲的秘鲁,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专门签订了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备忘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