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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麻醉药品管理新规定实行止痛药品“门槛”降低
http://www.100md.com 2004年7月19日 科技日报
     (陈矾)7月1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2004)71号文件”,对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实施新规定。规定指出:口服固体制剂每计量单位含规定计量以下的可待因、双氢可待因、羟考酮、右丙氧酚等麻醉药品,且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

    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作为镇痛药在世界各国医疗实践中被广泛应用。1986年我国批准了第一个含可待因的复方制剂用于镇痛治疗。后又批准了含右丙氧酚、羟考酮等一些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用于镇痛治疗。这些药品在我国上市以后取得了较好的医疗效果。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为了满足广大疼痛患者对镇痛治疗的医疗需求,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关于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管制原则,并结合我国对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药物依赖性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而制定推出这一新的管理办法。

    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按处方药管理,降低了止痛药品的“门槛”有利于疼痛患者尽快得到有效的镇痛治疗;同时,说明了国家控制问题上的政策导向,体现了政府对广大疼痛患者的人文关怀。

    目前,许多人(包括部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疼痛控制存在误区:不重视患者的疼痛症状的控制、没有意识到疼痛对患者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认为癌症疼痛是“应该的”、“没办法的”;有些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对镇痛药“谈虎色变”,甚至认为吗啡是“毒药”,都与国家和有识之士倡导的“充分镇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们希望全社会都来宣传疼痛控制的重要性,使那些正在忍受不应有的疼痛折磨的患者早日实现“无痛人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