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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44223
血库的质量管理
http://www.100md.com 《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4年第6期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1609-6614(2004)06-0574-02

    输血从最初的只输给严重失血病人以达到缓解患者症状,保证机体各组织器官血液供应的治疗目的。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特别是近百年来随着科学的发展,输血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临床医学学科—输血学,并在临床治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输血的安全性成为我们每一个输血工作者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问题,本文笔者就如何加强血库质量管理提高输血的安全性提出以下建议与同仁们探讨。

    1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立血库的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血液贮存制度、用血登记制度、血液报废制度、血液核对制度、血库仪器管理制度、血库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进修制度、病人资料与标本保管制度等。血库的各种规章制度是血库的法律性文件,是我们有法可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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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输血前的质量管理

    2.1 贮血的质量管理

    2.1.1 贮血室与配血室应分开,其周围应无污染源(如细菌室,厕所,传染病房等),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贮血室的温度控制在28摄氏度以下,并定期消毒。

    2.1.2 贮血冰箱(或贮存血液成分的冰柜)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以防止血液的污染。定期作冰箱内空气培养,应无霉菌生长,一般菌落<8CFU/10min。定时观察冰箱的温度,如超出血液的保存温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2.1.3 从血站领血或血液成分后应认真检查核对,检查血液的外观、密闭性、包装是否合格,核对标签内容与取血单是否相符,如没有问题才能签字入库,并登记。应登记血入库日期、采血日期、贮血号、献血者的血型、体检资料、血液的品种、容量和经手人。血液或血液成分应按品种、规格分类贮存,并随时检查血液的保存期,超过保存期的血液一律不许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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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受血者资料、血样标本和输血申请单的质量管理。

    2.2.1 受血者的资料包括: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前各种检查结果(如血常规、抗-HIV、乙肝、丙肝、梅毒等),这些都应登记在册以便备查。

    2.2.2 病人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应有受血者的姓名、血型、科室床号、住院号、采血者姓名、采血日期。血库工作人员在接到标本时应认真核对以上信息并检查血标本有无溶血、严重脂血等,因为溶血、严重脂血会影响配血结果的判定。血标本签收后应按科室分类立即保存于2℃~8℃冰箱,保存7天。

    2.2.3 输血申请单应有受血者的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等)、输血种类、数量、预定输血日期、申请日期、医生签名。输血申请单是血库工作人员发血的依据,是必不可少的。如急诊输血时无输血申请单,在输血后应通知临床医生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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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血库仪器与试剂的质量管理

    2.3.1 血库仪器设备最好购买信誉好质量信得过单位的产品,三无产品绝不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

    2.3.2 试剂应购买国家批准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3 输血中的质量管理

    3.1 配血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以减少在配血时冷凝集的发生。

    3.2 在确定输血后,血库工作人员取出受血者血样标本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标本抽取时间(必须是输血前3天内的);供血者的血型、贮血号、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量、体检结果。检查血液的质量。如遇下列情况,血液一律不得发出:(1)血袋标签有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有渗血;(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红细胞与血浆分层不清;(5)血浆层进行性变色,浑浊;(6)血浆层中有明显增多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7)红细胞的颜色呈暗紫色或红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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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交叉配血前应复查受血者及供血者ABO及Rh血型,无误时才能进行交叉配血试验。配血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遇到下列情况可进行抗筛选:有输血史者、有妊娠史者、近期内需多次输血者。抗体筛选阴性者可用盐水介质配血法,抗体筛选阳性或未作抗体筛选者应用酶介质或凝聚胺介质配血法。当主、次端均无溶血和凝集时,供血者的血方可输给受血者。配血成功后,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时报告单应规范化,最后签上检查者的名字和检查日期。最好有两名工作人员相互核对签名。

    3.4 发血时,由医务人员凭输血申请单到血库领血。病人家属和非医务人员领血一律不能发给。血库工作人员与领血者必须共同核对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供血者的血型、血袋号、采血日期、有效期、血量;交叉配血结果、血液质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并记录发血时间后,才可将血发出。

    4 输血后的质量管理

    4.1 血液发出后,应立即将受血者的血样标本保存于2℃~8℃冰箱保存7天。输血后需再次配血者,应重新抽取血样做交叉配血试验;供血者的标本最好冰冻保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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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血液发出后24h内应从临床收回临床输血反应卡,并妥善保存。

    4.3 与输血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存10年,或在相关法律诉讼时效内应当保存完好。

    4.4 每月或1年应当作与输血有关问题的回顾性调查统计(如输血反应等),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有助于提高输血的安全性。

    总之,我们每一个输血工作者在满足临床用血,提高输血疗效的同时必须解决好输血的安全性,这也是我们每一个输血工作者研究和发展的方向。要解决输血安全性就必须建立血库的质量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和提高输血的安全性。

    作者单位:408000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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