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药药业 > 市场动态 > 正文
编号:10452908
新疆竞价出让雪莲利用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5日 中国医药网
     新疆和静县在连续3年实施野生雪莲封育之后,决定将县域内野生雪莲的利用权一次性竞价出让给1~3个受让方,出让期为3~5年。受让方在开采前需一次性交清雪莲资源费、补偿费,必须履行保护雪莲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责任,并交纳5~10万元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年采挖量不得超过60万朵,每年7月15日~8月20日为野生雪莲采集期,其余时间为禁采期和封育期。 (转摘自“中国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