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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0456
关于发布“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第四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4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教)司:

    根据“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重大科技专项的总体安排及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需要,我们起草了专项第四批课题申报指南,主要开展防治传染病的药物及药物新制剂的研究工作。

    现将专项第四批课题指南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指南组织申报。课题申报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单位;

    每个单位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为主申报;

    课题申报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外籍人员共同申报,但国内单位应作为课题主持单位,并确保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

    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课题内容的研究基础,并从事申请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两年以上;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申请人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的50%工作时间;

    国内申请人保证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申请人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含55岁);

    申请人只能主持本专项一个课题,若再承担本专项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

    三、申请书受理单位及地址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万泉河路109号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及电话:曲凤宏 010-82636582

    电子信箱:medfunds@acca21.org.cn

    四、申报注意事项

    请你们根据指南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申报,所有课题申请必须在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此通知、专项申报指南及课题申请书编写提纲已在我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科技攻关计划网站(http://www.gongguan.most.gov.cn)及863网站(http://www.863.org.cn)上发布;请你们对申报课题汇总。每份申请书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于2003年11月31日前统一寄至受理单位(以邮戳为准),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受理单位电子信箱。

    联系人:杨 哲 010-68512092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第四批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申请书封面、编写提纲,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