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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5302
药品“外衣”要合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7日 中国医药网
     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f#rg, 百拇医药

    该《办法》规定,国家药监部门将对列入药包材目录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今后,生产和进口药包材必须先行注册申请。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的,生产并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国家公布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药包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药包材、注册检验不合格的药包材,国家药监部门将不再予以注册。f#rg, 百拇医药

    《办法》同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和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与国家标准不符的药包材。使用不合格药包材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摘自"中国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