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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5700
未经许可擅用他人作品 中国音著协在陕西讨说法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8日 中国消费者报
     备受关注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诉陕西神采演出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采公司)侵权案近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的庭审吸引了陕西省内众多媒体记者旁听,原被告双方当庭进行了辩论。

    2003年8月23日,由神采公司组织承办的“盛中国、濑田裕子小提琴钢琴音乐会”在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音乐会上演奏的作品中有8首为中国音著协管理的会员作品,包括陈钢、何占豪的《梁祝》,王洛宾的《半个月亮爬上来》等。原告诉称,“盛中国、濑田裕子小提琴钢琴音乐会”在演出时,组织方在使用以上8首作品前,未取得原告许可,且未支付相应的报酬,其行为已违犯了《著作权法》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公开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20420.40元,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6000余元。

    被告当庭提出意见:一是这台音乐会是陕西省4家政府部门联合主办,他们只是组织承办方;二是该演出作为青少年的暑期活动项目,带有社会公益性质;三是原告提出的8首乐曲中有冼星海的《黄河颂》,冼星海1945年去世,距今已超过50年,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其作品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而吴祖强、杜鸣心的《水草舞》《婚礼场面》,均取自舞剧《鱼美人》,依据有关规定,应计算为一首曲子,认为被告对赔偿金额的计算偏高。

    而原告认为,尽管冼星海去世已超过50年,但《黄河颂》的词作者光未然是2002年去世的,因此这首曲子依然受《著作权法》保护。,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