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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塑化人体标本”展览引起“志友”大怒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23日 医业网
     《中国消费者报》2004年8月23日讯:继北京之后,南京成为了“人体标本世界科普展”巡回展出的第二站。日前,一大批剥去皮肤、剖开器官的“塑化人体标本”,在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向市民展出。展览包括20件完整人体标本和近200件器官标本,门票价为成人每张30元、儿童每张15元。这一展览活动在南京引起“志友”(志友,就是指已经志愿在死后捐献遗体的人们——编者注。)的极大反感。8月10日,记者从南京市遗体捐献协会了解到,协会已经接到了6份退出遗体捐献的申请,以此抗议这次人体标本展,另有其他10多名“志友”也在电话里表示了退出意向。+, http://www.100md.com

    人体标本展览群众调查+, http://www.100md.com

    ●遗体捐献者:抗议营利性展览+, http://www.100md.com

    对此次展览反应最强烈的是南京“志友”们,南京的“志友”共有4000多人,是国内开展“志友”工作最好的城市之一。+, http://www.100md.com

    某大学李教授夫妇都是“志友”,他们对记者表示:坚决反对这种卖门票看人尸的所谓科普展,让参观者近距离甚至零距离地看到被剥去皮肤的人体肌肉标本和被切割的人体结构,看到各种正常和病变的器官,是对中国传统的宽厚、忠孝文化的破坏。+, http://www.100md.com

    8月9日,雨花区退休的郑老师双手发抖地把自己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退还给南京市遗体捐献协会,“当初打算捐出遗体,我就已经作好了被千刀万剐的心理准备。但我的条件是在医学解剖室,是用于国家的医学研究,而不要成为别人挣钱的牺牲品。我退出,就是为了抗议这种商业化人体标本展,它亵渎了我们遗体捐献者的初衷。”+, http://www.100md.com

    针对人体标本展开始后有志友退出的现象,很多专家表示理解。东南大学基础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专家朱教授表示,他们每次在使用一具遗体前,都要经过庄重的鞠躬敬礼,以示对捐赠人最起码的尊重。而这次展览活动,虽然主办方着力宣称,展览不是商业行为,但前期的宣传、门票的收入等因素,还是让很多人把这次展览与商业行为联系在一起,让“志友”们感觉自己的奉献被人当作商品牟利,这对他们是一种伤害。“就算是为了科普,也没有必要展出真人尸体,目前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用仿真材料做出惟妙惟肖的人体标本,同样可以达到让公众了解人体的目的。”+, http://www.100md.com

    ●专家质疑:展览收费行为欠妥+, http://www.100md.com

    据本次活动主办方——大连医大生物塑化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他们主办这个展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生动的实体向大众宣传人体科普知识,使观众了解人体结构与功能,避免了解剖模型、图片不直观的缺陷。南京红十字会的专家们也表示,以前教学用的人体标本,颜色、味道都让人难以忍受,这次展出的塑化人体标本干燥、无味,基本保持器官本来形状和结构,无论在医学教育方面,还是在启迪对医学感兴趣的外行人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而一些业内专家则提出,从此次展览的实际运作来看,这次人体标本展的动机有待观察。此次展览一张门票收取30元,而且还在城区的48家连锁超市、酒店设立售票点,明显是在进行一种商业运作。专家表示,国内和国外都有过类似的人体标本的科学交流、推广活动,但绝大多数是公益性的,到处卖票的做法,实在很少见。4h{{&q, 百拇医药

    一名伦理学专家认为,尸体是有尊严的,它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用于商业展览有悖公德。南京医科大学一名教授说,作为一名医学研究者,他经常接触遗体,他认为即便是尸体,它也有过生命、也有尊严,任何商业性的活动都是对遗体的不尊重。不管是捐赠尸体,还是无主尸体,如果其生前或是其亲属没有明确表明可以用作公开展览,任何人使其公开展览都是不道德的。4h{{&q, 百拇医药

    但江苏省社科院的一位社会学家则认为,不必对此大惊小怪。“人体标本展”是为了让人们发掘“皮肤下的奥秘”,了解人体的自然结构,在英国伦敦市曾举行的一场“人体世界”的展览,就是售票制,有68万人买票参观。4h{{&q, 百拇医药

    ●业内人士:遗体捐献亟须立法规范4h{{&q, 百拇医药

    人体标本展不但打消了不少“志友”的捐献念头,还有很多已经捐出遗体的“志友”家属也打电话或直接上门到南京市遗体捐献协会,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家属遗体的下落,有的甚至情绪激动地表示要去医学院,接回家属的遗体安葬。4h{{&q, 百拇医药

    南京遗体捐献协会负责人罗培根认为,在遗体捐献方面,亟须立法加强监督。他说:“维护亡故者的人格权,妥善使用人体标本,是对生命的敬重,也让遗体捐献者无后顾之忧。因此,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遗体捐献立法,确保遗体捐献者的知情权,防范不正当利用遗体的行为是当务之急。”4h{{&q, 百拇医药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遗体捐赠法》,卫生部和上海、山东、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遗体捐赠条例,也只是强调捐献前的自愿程序,而遗体捐献后的诸多具体操作环节,包括接收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遗体保管、捐献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还存在许多缺陷和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