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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57654
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25日 中国医药网
     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公布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未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使用。

    第三条 医疗器械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使用的过程。

    第四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境外医疗器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医疗器械的注册,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参照境外医疗器械办理。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4年。

    第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相应内容由审批注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

    注册号的编排方式为:

    ×(×)1(食)药监械(×2)字××××3 第×4××5××××6 号。其中:

    ×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境外医疗器械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为“国”字;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加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为××1(无相应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时,仅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2为注册形式(准、进、许):

    “准”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

    “进”字适用于境外医疗器械;

    “许”字适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

    ××××3为批准注册年份;

    ×4为产品管理类别;

    ××5为产品品种编码;

    ××××6为注册流水号。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附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见本办法附件1),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同时使用。

    第六条 生产企业提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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