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你好,
目前许多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出台了“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开具处方至院外配药”的措施,不知此法是否得当?
首先,医院的药价是依法进行招标、物价局规定下产生的,并非由医院自行定价,所以应该是合法的,若大量处方外配,以目前的医疗体制,医院何以生存?
其次,患者就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及自己的知识、技术水平而开出处方,这种脑力及体力劳动难道仅值一、两元的挂号诊疗费?如何体现出医师的价值?
再者 ......
目前许多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出台了“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开具处方至院外配药”的措施,不知此法是否得当?
首先,医院的药价是依法进行招标、物价局规定下产生的,并非由医院自行定价,所以应该是合法的,若大量处方外配,以目前的医疗体制,医院何以生存?
其次,患者就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及自己的知识、技术水平而开出处方,这种脑力及体力劳动难道仅值一、两元的挂号诊疗费?如何体现出医师的价值?
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