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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0572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施行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30日 京华时报
     处方药量不超7天&5.(0c;, 百拇医药

    对于处方的药量,规定医生一般不得开出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而且处方仅在开具当日有效,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