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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0794
福建省拟出台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31日 中国医药网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近日在厦门市召开《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医学界和法律界专家的意见。u?&w|], 百拇医药

    据悉,该草案于今年7月底制定,旨在鼓励、规范福建省捐献遗体和器官,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保障捐献、接受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u?&w|], 百拇医药

    知情人士透露,这次拟出台的《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将对遗体捐献的登记、接收、保管、使用程序作出详细规定。遗体捐赠秉承自愿原则,有关资料受到保密保护,遗体接受单位在利用遗体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应当举行仪式表示对遗体的尊重,利用完毕的遗体在征求捐献登记者意见后予以妥善处理,费用由接受单位承担。遗体接受单位必须是具有开展医学科研、教学业务能力的高等或中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单位,或者是具有开展医学科研、器官移植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条件将由福建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捐献的器官可以指定移植给近亲属,要捐献给非近亲属则须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捐献的器官用于不指定的接受人的,所有接受人享有平等获得器官移植的权利。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捐献的遗体和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