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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为医疗机构立“新规”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24日 《现代护理报》2004.09.24
     本报海口讯海南省卫生厅日前出台了《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为医疗机构立“新规”。k*wm, 百拇医药

    新出台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规定,从8月11日开始,海南省个体诊所、各类门诊部的医生在看病时都必须开处方,并且要签上医生的全名。处方必须完整写明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且字迹要整洁、工整。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书写正确、清楚,可使用通用代码、代号或缩写,但不得使用自创代码、代号或缩写。药品用法要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外用,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不能只写“按医嘱”了事。k*wm, 百拇医药

    这些标准和制度便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并将作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审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