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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7310
安徽省部署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29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GSP认证成果,近日,安徽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安排的通知》,对药品批发、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标准、程序、时间、纪律及其他事项作出具体部署。换证条件:除县以下乡镇、村零售药店外,只有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才能申请换证。换证现场检查的标准:《药品批发、零售、零售连锁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换证时间: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换证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可与GSP认证同时进行,时间由市局结合实际制定。换证纪律:除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承担换证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六条禁令”和GSP现场检查纪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