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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8295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加强“十一”黄金周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29日 中国药学会
     2004年9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了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要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利用节假日进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要在“十一”之前,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旅游城市和景区的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一次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重点旅游城市、景区景点、服务单位以及食品市场供应单位的食品监管,保障节日食品安全。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病人予以救治,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电话:(010)68316825

    传真:(010)68310909,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