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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对西方草药市场具有极大吸引力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0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北美、西欧各国以当地传统草药为主,兼容了一些国家如印度、拉美以至我国的草药,构成了西方药草市场。近年,由于北美、西欧消费者日益意识到西医的局限性和化学药物的毒副作用,在回归大自然思潮推动下,西方草药市场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目前年市场总值约50亿美元。

    在西方草药市场中,西欧草药市场比较发达,约占西方草药市场2/3;美国、加拿大草药市场规模较小,占不到1/3。草药销售额在1亿美元,其中德国草药市场规模最大,占西欧草药市场2/3以上。

    尽管不少中药制剂如人参、大蒜素、银杏制剂等已在西方上市多年,销售额很大,但我国在这一市场上的占有率几乎为零。我们出口到北美、西欧各国的中药,主要是应用于华裔社区,几乎没有挤进华裔社区之外的西方草药市场。

    与中药截然不同,西方草药制剂没有系统理论指导,采用单方制剂;即使复方,味数也很少;其次,西藏自治区草药制剂不讲究辨证施治,不是对症下药;第三、西方只限于植物药,不用矿物药和动物药;第四、只应用生药,无炮制工艺;第五、即使是同属同种的草药,西方草药应用指证与中药不同;最后,西方草药多限于方便使用的剂型、尽管有这些不同,但西方草药市场巨大,发展趋势利于中药进入,因而是对中医药极富吸引力的新市场。

    西方草药市场的由大型私营公司控制。欧洲草药公司约2000家,销售额在500万英镑以上的公司约30家。德国施瓦贝公司银杏制剂销售额5亿美元,目前草药通过药店销售的比例在逐渐增加。影响购买草药的主要因素是有效、无副作用及医生的推荐,此外,剂型之包装也是影响销售的因素之一。

    就北美、西欧各国有关草药的法规而论,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其药物法规完全是根据化学合成药物制定的,多成分的植物药极难通过审批;美国没有专门的植物药法规,OTC专论中包含的植物药极少,故中成药只能以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形成进入美国;近来,美国对中药管理有松动的迹象。第二种是德国、法国和英国的情况,这些国家有植物药管理法规,但要求严格,获得许可证费用高、时间长,因此,目前中成药进入这些国家也大多以食品形式进入。这样可通过申请非处方鉴定号进行草药注册的国家,其注册程序相对简单,如有有关文献作为根据,可无需临床、毒理、药理等方面的数据,花费也不算大,但其生产需符合GMP标准,限治疗轻微病症。加拿大1992年12月19日规定64种植物不许用作食品,有7种植物用作仪器要有警告标签,除此之外,其他草药均可用作食品,但不得标明药效。第四种情况是像西欧的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对草药没有立法,即使有立法也执法不严,这些国家常成为中药向西欧其他国家转口的基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