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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放开婚姻面临诚信考验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8日 解放日报
     “儿子结婚半年后得了肝炎,后来在治疗中,我们才得知原来儿媳婚前隐瞒了她患有大三阳的病史,现在我们全家一团糟,这事该怎么办好呀?”电话里张大爷急促的语气难以掩饰他复杂的心情。

    从2003年10月取消了对婚检的强制性要求后,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的胡茹珊接到过无数个类似的投诉电话。“婚检放开后,婚检率急剧下降,像新生儿患病率猛增,对婚前隐瞒真实健康状况的投诉等许多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多年从事婚检管理工作的胡茹珊在面对婚检放开后的新问题时显得很无奈。

    湖南省医院管理协会理事、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宇君分析说,婚检的自愿原则符合法律的基本理念,但婚检放开后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婚检制度和实际现象的脱钩,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婚姻关系中缺少诚信;二是国家没有明确婚检的技术规范。

    “婚姻关系从法律上讲是一种契约关系,而诚信是建立契约关系的基础。”周宇君说,夫妻间的诚信,要求夫妻双方对可能影响配偶、影响后代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对方。对患有《婚姻法》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者,婚前不告知对方属于一种欺诈行为。

    诚信除体现在夫妻双方间,还体现在一个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据周宇君介绍,如果患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者告知后,双方仍愿意结婚,法律也不能禁止,但双方应承担一个社会义务,即不能繁衍后代。

    “出现的不良现象,主要问题还缘于个人,婚检不作为婚姻登记的前置条件,符合法律上公法不干涉私法领域的基本理念。”周宇君说,婚姻是个人问题,是最基本的人权,如果公权干涉就是侵犯人权,所以国家取消婚检强制是无可厚非的。

    但由于现代疾病谱的转变,平常人很难把握医学疾病发展的态势,湖南省妇幼保健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张西芝认为,国家应该规定婚检的新技术规范,譬如,建议哪些人群、哪些病应该做检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