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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生重大医疗纠纷要报警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9日 《现代护理报》 2004.11.09
     本报讯 (贡小兵)如果医疗机构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在医院处理纠纷的指定场所安装监控系统以作为证据。这是日前由浙江省卫生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明文规定。

    该《规定》除了明确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医患纠纷时,应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的做法外,同时还指出,患者或者家属代表应在医疗机构指定的场所依法解决纠纷,不得借机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和其它患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医疗机构应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在接待场所安装电视监控系统或声音复核装置。在接待投诉人时,应进行实时录像和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至少一年。

    如果患者或其家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殴打医务人员及发生其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将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