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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6708
吉林省出台《吉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委托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18日 中国医药网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吉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委托办法》,并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将其法定权限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药品监督稽查机构行使。《办法》还规定了药品监督稽查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对委托实施处罚行为的监督及相关责任追究等相关问题。(转摘自“中国医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