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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7080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25日 实习记者 王毅日前,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争取在明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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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王毅

    日前,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争取在明年1月1日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自愿加入的私立医院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早在1998年,北京就开始进行医疗责任险的试点工作,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医疗执业面临两大风险:一是医疗责任导致的索赔风险,二是医疗纠纷处理风险,且两种风险同时存在。前几年通过责任保险对这两种风险的转嫁很有限,主要问题是没有保险规模效应的保障,对纠纷处理欠缺相应的社会空间和多元化渠道。所以这次由政府统保的方式,虽然得到广泛拥护,但仍有医院和医务人员心存疑虑,如:强制要求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有什么根据?保费是如何设计的,能否公平体现不同医院和不同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大小?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是如何工作的,能够解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纠纷困扰吗?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王毅走访了参与该项政策调研的北京市卫生法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林,请他对实施过程中几项关键技术问题做出解读。

    为什么要强制统保?

    大数法则:集万家之财,保一家之难

    《意见》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本意见的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张云林说,在意见制定过程中,一些人士提出,不能强行要求医院加入商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