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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07692
商务部宣布正式对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27日 中国药学会
     据报道,国家商务部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已经做出最终决定,将对进口的乙醇胺和二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ADD),此决定适用的国家及地区包括美国,日本,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及墨西哥。

    据悉,自今年3月起,商务部已经对来自六个国家的进口乙醇胺征收了临时的反倾销税。一些生产厂商随后上书商务部要求进行详细的调查。在对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之间的进口乙醇胺进行调查,并对自2000年1月起至2003年3月间生产商是否因反倾销税的征收而受损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对所有日本进口的乙醇胺的反倾销税从137%降至74%。

    美国的公司Ineos 将从原先32%的ADD税率降至20%,陶氏公司将从原先59%的ADD关税升至74%。其他美国公司将交纳的ADD关税将从先前的112%降至74%。

    对伊朗Arak 石化公司的最终ADD税仍保持在26%的水平,而其他伊朗公司则需从原先27%的ADD水平上涨至32%。

    对马来西亚Optimal 化学公司的最终ADD关税保持在9%的水平,但对马来西亚其他公司征收的ADD关税则从先前的40%增至74%。

    台湾Oriental Union Chemical需交纳的ADD将从原先的23%降至20%,其他台商需交纳的ADD税将从先前的43%涨至74%。对所有墨西哥进口的乙醇胺所征的ADD税将从原先的21%升至74%。

    另外商务部决定因自德国的进口量很小,因此可免征其ADD税。这一最终ADD税将从今年的11月14日起正式生效。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