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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曝光8起医疗违规案件3名院长收黑钱获刑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0日 东方新报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医药市场,提高医务人员廉洁意识,昨日,省纠风办通报了8起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原院长收受巨额“好处费”

    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子安、副院长申太平1999年至2003年间,多次收受湖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某“好处费”共计15.8万元,还分别收取香港康复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联络处业务代表刘某“好处费”2万元和500元美金。张子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申太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采购员收“回扣”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药剂科原采购员王星可1997年至200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的“回扣”累计21934元。王星可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双峰县人民医院 原院长、出纳公开姘居双双受贿

    双峰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凌鸣岗与财务科出纳胡晓琴从1998年底开始,建立情人关系并公开姘居。在姘居期间,两人共同或单独收受贿赂共计16.78万元。凌鸣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开除党籍。胡晓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桂阳县中医院 原院长12次收“好处费”

    桂阳县中医院原院长龚本汉1996年至2003年先后12次收受安徽省亳州市药材公司业务员程某2.65万元。龚本汉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其非法所得赃款2.6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祁阳县大忠桥镇中心卫生院 原院长办“证”赚钱

    祁阳县大忠桥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张海军在任院长期间,借办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机,先后收受于某、唐某、李某等人所送1.04万元,同时,还收受该镇卫生防保站两次所送礼金1100元。张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衡东县人民医院 原药剂科主任进药受贿

    衡东县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董素珍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先后收受广东省普宁市新特药公司业务员洪某、衡阳市医药公司业务员陆某、广东省海月公司业务员周某等人的贿赂共计2.916万元。董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道县卫生防疫站 虚高定价侵犯病人利益

    道县卫生防疫站1999年至2003年1月间,在购进、销售“狂犬疫苗”、“伤寒疫苗”、“A+C”疫苗等生物制品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虚高定价,侵犯病人利益1859970.76元。此外,该站从1999年开始至2004年2月,私设小金库916474.90元。对此,该站原站长朱远生、现站长李忠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道县纪委决定给予李忠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朱远生写出深刻检讨;依法收缴道县卫生防疫站违规违纪金额55万元。

    桃源县人民医院 多记病人医药费

    桃源县人民医院2004年2月多记病人官某医药费8501.85元。桃源县纪委、监察局责令院长张云翔和副院长胡兴国、李祥林分别写出书面检讨;责令总护士长李美华、颅脑外科护士长袁美莲写出书面检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多记费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普外科护士长熊美丽、院审计室主任胡美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百拇医药(沈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