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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要将按摩女杀死?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2日 人民网
     性格是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英勇、刚强、懦弱、粗暴等。人的性格的产生的主要来自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影响。

    据某报报道,一位有大学学历的30多岁已婚男士,趁其妻子不在家时,呼叫一个按摩女到家里做按摩。按摩完毕,这个40多岁的按摩女人还要向他提供其它服务,遭到这位男士的拒绝。按摩女人则以让其斯文扫地相威胁,这位男士怒火中烧,一气之下,竟把这个按摩女杀了,并把尸体肢解后丢进河里……

    此事披露报端后,扬帆接到许多读者的咨询电话,人们疑惑不解地问,作为一个有文化有理性的正常人,他不可能不知道他行为的法律后果,何以会“心血来潮”去杀人?

    就此话题扬帆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点评,夏教授认为:

    第一、该当事人具有强烈的“面子”尊严而不是人格尊严,这是一种虚荣。具有这种性格的人说的和做的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意象对话技术,是通过唤醒每个人潜在的形象思维和象征性思维能力,去发现调解他们的心理状态、性格以及心理问题的一种心理学方法。

    第二、该当事人具有强烈的“劣等”人类意识,具有这种“劣等”人类意识的人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如当事人遇到这类按摩女时,他从心底就瞧不起她。事发时,在他眼里她已不是人了,而是人渣、是畜牲;而畜生是可以宰杀的,因此动了杀机,没有任何认知上的失调与犹豫。在这种意识指导下,他就失去了正常的人性,爆发出极大的残忍性来。

    第三、当事人具有强烈的侵犯人格倾向。按照心理学家奥尔波特的理论,这种侵犯倾向是由其人格中的侵犯性情、侵犯特质所决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它是潜伏的、蛰藏的,一遇有适当的条件和气候,这种侵犯倾向就会表现出来。

    正是由以上三种因素的交互作用,造成了当事人令人不可思议的杀人行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