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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12101
北京:基本医保明年一定不留死角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2日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下发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明年必须上基本医疗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通知,全面推进本市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在2005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1号)的有关规定,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在2005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述单位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其2005年3月31日之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4月1日之后其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计算。

    为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享受待遇等问题,昨天发布的通知还规定,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在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这一通知将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的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经过几年探索,现已进入平稳运行期,全市参保人员已达到460万。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此通知的目的是为在明年使医疗保险政策全面覆盖本市,使所有有关市民全都参加医保,并因此得到应有的实惠。(奚宇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