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管理 > 法规文件 > 正文
编号:10513281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应具备5个条件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8日 中国医药网
     新华社26日受权公布了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其中新增的一条是,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但须具备5个条件。w'(y/1, 百拇医药

    一要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必须具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二要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三要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抢救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并具有转诊条件。四要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五要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