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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14023
让外出会诊走向阳光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4日
     记者近日获悉,为制止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而外出行医现象,杜绝医生“走穴”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将对邀请医师会诊和派出医师会诊的程序、医师外出会诊应当遵循的工作规范及外出会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周末医生”不再鬼鬼祟祟

    “规定”将明确患方或其经治科室可以提出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会诊的申请。患者认为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会诊时,应向其经治医师提出,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本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批准。经治科室因医疗技术原因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医师会诊时,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理由、费用支付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邀请机构拟邀请会诊机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机构递交会诊申请单。会诊机构接到会诊申请后,在不影响本机构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派遣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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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之邀请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外出会诊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要及时向邀请机构和会诊机构报告。

    “规定”还将明确医师外出会诊涉及的交通费、食宿费和会诊费由邀请机构支付。邀请机构由于会诊发生的费用、会诊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均应当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索要、收受邀请机构、患者及其家属除会诊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外的钱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疗“扶贫”医患双赢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患者希望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但我国卫生人力资源不平衡,病人多、名医少是不能回避的事实,再加上交通等限制,导致许多患者不能就近获得所需的医疗服务。因此,医疗机构间会诊存在客观需要,有利于向患者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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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医疗市场之大,全国各地的患者不可能都到大城市的大医院去就诊,能在家门口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成了大家梦寐以求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医生兼职”制度可使人才资源流动使用,可以实现社会资源共享,促进大城市的优秀资源向中、小城市转移,满足基层患者和医院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医患供求之间的矛盾,因此医生“多地点行医”或“异地行医”不失为一件好事。这可以算是医务界的“扶贫”。在国外医生基本上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而医院则是一个技术平台,只要对方邀请,可随时供职于不同医院,关键是监督约束的法规要完善。医生的合理流动是医疗市场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生身份也会发生社会化的变化。

    谈到医生兼职的问题,患者大多表示赞成,王先生认为,名医都集中在三甲的大医院里面,而那里的药费、床位费都非常贵,如果允许医生兼职,那患者就能在小医院里面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来自远郊县的冯女士也表示,专家如果走到郊县,在家门口就能得到高水准的治疗,这确实给就医提供了方便。不仅免除了病人的奔波之苦,而且又省去了家属陪住等费用,这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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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医学专家也表示,医生“走穴”就像作贼一样,匆匆忙忙做个手术,手术一完就得走,不可能留下来,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该由谁来负责?这给术后带来了很大的医疗隐患。如果允许医生兼职,有一套完善的会诊手术制度,既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使病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又使医生有了更加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救死扶伤。

    “潜规则”仍会继续存在

    目前,有的医师利用私自外出会诊机会,向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推荐价格昂贵的药品、高值耗材、医疗器械等,从中收受高额回扣,谋取私利;红包现象更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而“规定”中的细则能够杜绝这些“人人心中有,个个口中无”的现象吗?

    一位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表示,目前医院太少,患者不能因为医院收红包就不去看病了,而且家家医院都收红包,患者很难找到不收红包的医院。所以就算患者有多么的不愿意,红包已经从当初的简单表达谢意演变成了现在必须支付的“规矩”、“定例”。把医生“散”下去,允许兼职,而且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大腕”,甚至有的是不请不出山,不给相当可观的“会诊费”是绝对不外出的,而患者家属为患者的生命健康考虑一般都会支付这笔变相的“红包”,在本医院都如此普遍的现象,医生到了“天高皇帝远”的外地医院,难道还不更加猖獗?

    现今,药品回扣在医生心中的地位已经渐渐超过了“红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现在几乎每种药都有回扣,大多数都在20%左右。既然开谁的药都有回扣,当然是愿意开贵的药,回扣高的药,这样每月自己赚到的回扣也就相对多一点。一位医学专家也表示,现在医生“走穴”的时候也会将昂贵的药与器械带到会诊医院,向他们推荐这些药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并在每月月底到药房“对账”,下月月初就可以领到“第二份薪水”。而医生的兼职制度会让医生“名正言顺”的去推销、推荐高额药品、高值耗材。要想从根本上制止回扣现象应该要大力加强医风医德教育;对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的“红包医生”与送回扣的药品经销单位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市场报》 (2005年01月04日 第四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