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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让女儿离开了我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5日 扬子晚报
     心理事件:我是一名公务员,孩子3岁时,我离婚了;孩子5岁时我再婚,孩子今年16岁上高二。为了怕孩子受委屈,我结婚时就和先生说好,不再要孩子。女儿那么小我就让她与亲生父亲分开,总觉得对不起她,所以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别人有的我一定让她也有;家里任何事不要她做,只要她把学习搞好,我什么都依她。

    女儿小时候学习还好,大了以后脾气越来越坏,整天要穿名牌服装,上了高中又沉迷于网络。前几天她在网上聊到12点多,我说她几句,她竟和我吵起来,我一气打了她一个耳光,没想到她几天都不搭理我。她从小到大,我一个指头都没碰过她,很想找个机会和她谈谈,可从昨天开始她就没回家。我找遍了她能去的所有地方,都没有她的踪影,我甚至对她的好朋友哭着说:阿姨求你了,请告诉我女儿去哪里了?同学在她母亲逼迫下告诉我:女儿去南方某市会网友了!这让我悲愤交加。

    我把心都掏给了女儿,她为什么这样伤我的心?

    心理门诊:心理咨询师金璞华认为,夫妻双方在选

    择离婚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小,特别容易在父母离异中受到伤害。当然这并非要求没有感情的双方一定要在一起,据统计分析,充满了敌意、冷漠、争吵的家庭对孩子造成的负面影响并不比夫妻选择离婚造成的伤害小。我们想表明的是,夫妻在选择离婚时要尽量慎重,以减轻事件对孩子的伤害;许多夫妻选择离婚时常常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把孩子看成负担,只顾追求自己的幸福,对孩子不闻不问。二,离婚后无过错方常常把怨气和压力无端地发泄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她(他)的出气筒,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会崇拜暴力,成家后往往会在婚姻中采取暴力行为对付另一方。三,觉得离婚对不起孩子,有一种补偿负疚心理,怕对孩子造成伤害,甚至丧失原则地讨好孩子,以此减轻心头的负疚感,长此以往在孩子心中形成这样一个印象:父母曾有负于我,他们有义务还债。这样的孩子只知道索取,不知道报恩。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许多问题与家庭环境息息相关;成人的许多心理问题常常也可以找到童年留下的创伤印记。所以我们做家长的切莫掉以轻心,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孩子一生的幸福都会大打折扣。

    针对本案而言,母亲觉得离婚后有负于孩子,心中常常充满负疚感,拼命给予孩子“爱”,她希望减轻自己内心的亏欠,孩子在畸爱中渐渐迷失自己,她认为母亲给多少物质内容都是理所当然的,她怎能体味母亲给予的爱呢?一旦孩子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母亲绝望了,因为这个感情债总也还不完,她对女儿产生了深深的失望,继而采取另一个相反的方式——粗暴对待女儿,可是女儿已不能适应这种管教方式,一旦外面有人给她所谓的“温暖”,她自然就投向那个怀抱了。对孩子而言,爱及安全感是成长过程中最好的营养剂,人生是心灵不断开放及成长的过程,怎样给予孩子真爱,是我们做家长的一生都需要学习的功课。,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