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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27439
感冒住院静滴 七个多小时一命呜呼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30日 杏林在线
     来源:医疗事故与法律在线

    (一)感冒住院静滴 七个多小时一命呜呼

    2001年8月22日,58岁的晋江市磁灶镇钱坡村村民苏正中,感到自己稍有发烧。晚上近8点,妻子吴秀润陪同他就近到“钱坡医院”就医,值班陈医生诊断其为“上感”,给予口服必嗽平和肌注柴胡注射液治疗,并开出三组抗菌药静滴。之后,苏正中离开医院,在途中就开始发病,由妻子吴秀润扶回到家中(大约10分钟路程)。回家后不久,苏正中忽感胸闷并大叫、乱滚。吴秀润急打电话找钱坡医院,值班医生陈某只告诉她弄些甜开水给苏正中喝,看看情况如何。

    苏正中喝了些甜水后,仍然大叫胸部痛,全身出大汗,在沙发上乱滚。苏正中之妻打电话叫钱坡医院派救护车送其到泉州市第一医院急诊抢救。吴秀润将苏正中扶上救护车后,即回家拿钱,并找人陪同去泉州。不料,救护车却把苏正中载回了钱坡医院。

    在钱坡医院苏正中四肢冰冷,休克,病情严重,陈医生给予输氧、静滴葡萄糖治疗。当时值班医生感到非常紧张,满头大汗,但也没有采取其他急措施。

    20分钟后,钱坡医院张院长从三楼家中下到二楼病房。张院长对苏正中家属说:不是胃出血,不要紧张。张院长既没有建议转院也没有提出急救措施及加药。后来,苏正中舌头已变黑,经病人亲友家属的一再要求,张院长同意转院往泉州第一医院,在赴泉州的途中苏正中死亡。苏正中从感冒入院静滴到停止呼吸,仅仅只有7个多小时。

    (二)家属索赔11万 诉讼请求被驳回

    对于苏正中之死,钱坡医院张院长曾明确表示:绝对不是医疗事故!但他又说:不过苏正中的死,我们也有一些责任。如果我在场的话,静滴后就会让患者适当休息15分钟,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2001年8月27日,晋江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苏正中之死“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分析意见认为:患者因发热伴咳嗽2天就诊于磁灶卫生院钱坡分院,经体检体温39○C,心跳、呼吸正常,诊断“上感”,所施治疗、药物配伍、输液速度等均符合诊疗常规,与苏正中死亡无关;根据苏正中临终前临床表现,分析死亡原因是心源性休克引起猝死;心源性休克是中老年人猝死的常见原因,其病因多为冠心病、心肌炎等,因无尸体病理检查,确切病因难以确定。

    死者家属不服,请求泉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泉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于2001年11月12日也作出“本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并认为“在处理中无原则性失误”。

    但死者家属对两级鉴定持有异议,并认为即使不是医疗事故,钱坡医院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钱坡医院对苏正中抢救不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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