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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妊娠、哺乳期乳腺癌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月22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4期(总第780期 2001.01.22)
     乳腺癌是妇女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近些年来,国内外医学专家发现,许多乳腺癌都发生在妇女妊娠、哺乳期。故而正值妊娠、哺乳期的育龄妇女,发现了原因不明的乳腺肿块时不可大意,需要认真对待。理由是:妊娠哺乳期女性体内激素分泌旺盛,一旦肿块性质是癌,细胞增殖更为活跃,发展迅速,预后尤为恶劣;还因为妊娠、哺乳期也是好发急性乳腺炎的时期,常被误诊为乳腺炎性肿块或其他良性肿块,而耽搁治疗。所以,对妊娠、哺乳期肿块,经对症处理1-2周后,若不见效果,应作病理检查,以明确诊断。

    医学上认为,妊娠期乳腺癌一经明确诊断,无论是在妊娠中期或早期,都要立即终止妊娠,按原发乳腺癌的原则积极治疗。而妊娠末期发现乳腺癌则可待分娩后再进行治疗,但在胎儿出生前要尽量避免运用对胎儿有影响的抗癌治疗,这样处理对保障母体生命安全和后代优生都将是有利的。

    对于哺乳期乳腺癌,一旦诊断成立,应立即中断哺乳,而且回乳时要忌用女性激素或芒硝热敷,以防止癌细胞扩散和转移。至于妊娠、哺乳期乳腺癌是否要做预防性卵巢切除意见不一,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做卵巢切除的患者至少在五年内不能再妊娠。

    有不少人对妊娠、哺乳期乳腺癌抱悲观态度,其实大可不必,只要保持警惕,检查认真,还是能及时发现和诊断的,及早手术的效果也是不错的。, http://www.100md.com(雷秋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