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速递 > 健康资讯
编号:10752690
我国病人成跨国药商秘密实验品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3.15
     “入世”前的又一场风暴在中国医药业刮起,比起“入世”后进口药品关税从12%降到6·5%更为引人注目。跨国制药企业尤其是全球制药巨头,辉瑞、葛兰素史克、默克、百时美施贵宝、罗氏、安万特等已经不再把中国仅仅当作销售市场,他们以每年砸进巨额资金的方式在亚洲尤其是中国市场搞临床试验,进行着一场“不见硝烟的市场争夺战”。 争取时间更快地进行新药上市成为他们秘而不宣的首要原因。在亚洲尤其是中国能募集到大量的疾病患者,成为跨国制药公司蜂拥中国的第二个原因。节约成本和扩展利润空间同样也成为重要原因。

    药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其临床试验期间药品的安全性和药效性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也遭受各种各样的质疑,因为在中国,病人的知情权已经得到更多的重视。

    中华医学会的张明光委员承认,过去许多临床试验是在病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避免了许多麻烦。但现在,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消费意识的觉醒,制药企业和医院临床机构不得不重视药品的安全性。

    发生在亚洲地区某些国家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90年代早期,在印度尼西亚进行着一项检测对孕妇增补维生素A所产生的影响的试验,事实上,对动物的试验已经表明过多的增补维生素会导致生育失败。当地的道德委员会没有征得病理学和毒理学专家的赞同就允许了该项试验,终以失败结束。而在另一项试验中,在对儿童进行麻疹疫苗接种的临床试验中,发生了让人不愿看到的死亡事件,而这在当时并没有被媒体披露。

    对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的态度是,对于跨国企业来华进行临床试验表示欢迎,但不是任何一个外国公司或进口药品随意就能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必须要进行报批。报批要遵循几个原则:一是进口药品必须要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认可和欧洲相关部门的认可,遵循国际统一标准;二是必须遵循《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必须按照中国《新药审批办法》及《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的规定执行。 (南方报业集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