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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A风波再起:“感康”向媒体索赔两千万
http://www.100md.com 2001年4月19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4.19
     自国家药监局对含PPA的感冒药“喊停”之后,感冒药市场风波再起:“感康”的生产厂家吉林吴太集团所属的北方医药公司诉《中国经营报》报道失实,侵犯名誉权,破天荒地索赔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各人民币一千万元,为迄今名誉权纠纷索赔之最。

    《中国经营报》报道中的一句话惹起这场风波。该报3月20日在一篇题为《2000年中国医药行业大好前景初现》的文章中说,国家药监局通知含PPA的药品暂停使用和销售后,在感冒药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康泰克和感康,被国监局打入冷宫。据悉,该文章由“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提供,该公司也因而被列为被告之一。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该企业生产的感冒药感康并没有被国家药监局列入暂停使用和销售的15种含PPA的药品名单中,且经吉林省药监局检验,该药品并不含PPA。因此,二被告是恶意诋毁感康名誉,必须承担责任,赔偿名誉和经济损失两千万元。

    对此,“零点公司”承认,可能是打字排版中一时疏忽,误将另一相似名称混作感康,并已起草了更正声明送交《中国经营报》。

    《中国经营报》法人代表张曙光社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了“零点公司”的更正声明,但是否刊登,或者说如何处理,希望能和企业协商而定,但索赔两千万元实属“漫天要价”。

    可能仅一字之差,就值两千万元吗?原告代理律师、以打名人官司著称的全国首届十佳律师王海云指出,感康深受患者信赖,迄今累计销售已超过13亿片。而此篇报道一出,患者、药店和经销商纷纷质询原告或退货,使感康的月销售额由报道前的3800多万元,急剧下降至1500多万元,萎缩1300多万元;更严重的是这涉及到感康药品是否安全,是否可销售和服用的问题,其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失是长远而巨大的,也是金钱所无法计算的。

    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综合消息),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