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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心"未死 陕西一脑死者欲捐器官给医院遭拒绝
http://www.100md.com 2001年6月28日
     陕西富平县一脑死亡者赵某的家属,欲将其躯体、脏器捐献给医院,院方却以脑死亡并非真正的死亡而拒绝接受。善举得不到支持的患者家属对院方的做法表示不解。本月22日上午,心脏停止跳动之后的赵某终被家属火化埋葬。

    本月16日,富平县28岁的农村青年赵某在空中施工时,因撬杠脱落身体拽断保险带从10多米高处掉到地上,被送到西安东郊一家医院抢救。抢救过程中,赵某的心脏曾四次停止跳动,又被抢救过来。此时的赵某在医学上已成为“脑死亡”者。

    因赵的心脏未停止跳动,医院不出具死亡通知书。经协商后,赵的家属提出将赵的整个躯体捐献给医院,做人体器官移植或医学实验用。然而医院却认为赵某心脏尚未停止跳动,按法律规定,不能确定其为死亡,因而不能接收捐献的躯体或脏器。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死亡”有明确定义。在医学界,死亡的判定标准分为脑死与心死两种,现行采用的标准是心死,但届时死者的器官会迅速腐坏,不能用作移植。目前采用“脑死亡”标准,不容易使普通百姓接受,且确实存在一些“植物人”最后恢复部分机能的个例。(李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