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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治疗的基本原则——治病求本(二)
http://www.100md.com 2001年8月2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8.02
     2.治标与治本,在复杂多变的病证中,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因而在治疗上就应有先后缓急的区别。标本治法的临床应用,一般是“治病必求于本”,但在某些情况下,标病甚急,如不及时解决,可危及生命,则应采取“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法则。若标本并重,则应标本兼顾,标本同治。

    ①急则治其标:即在标病危急时,先治其标病,后治其本病的法则。如大出血者,无论何种出血,都应采取应急措施,先止血治其标,待血止后,再治其本病;②缓则治其本:即病情不甚危急或慢性病而无明显标证时应用之法。如肺痨咳嗽,其本病多为肺阴虚,故治疗不应采用一般的止咳法治其标,而应滋养肺肾之阴治其本;③标本兼治:是指标病本病并重,治标与治本同时进行的治疗法则。如临床所见,腹满胀病,大便燥结,身热口渴,舌燥苔焦黄等,此属邪热里结为标,阴液受伤为本,标本俱急,故应标本兼治,泻下与滋阴同用,泻其实热可滋阴,滋阴润燥则有利于通下,标本同治,相辅相成。

    (赵世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