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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利益平衡点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9.06
     找准利益平衡点

    □山东中医药大学 赵西巨

    患者隐私权的争议性一定意义上是由医院的特定特点诱发的。但这种特点不应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避难所。

    有些情况,如医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将病人属于隐私的东西公开谈论得如入无人之地,若情节轻微,纯属道德层面和管理层面的事,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健全去解决。笔者在北欧一国家时,体验到的完全是建立在医生与病人基础上的在独立空间的私人交流。我们应该朝那个方向努力。

    至于医生对病人病情病史等私人信息未经许可的公开披露、对病人私人领域从医学角度讲毫无必要的侵犯诸类行为,则是一种明显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若造成损害,患者可以寻求司法救助。

    然而为了教学实习目的对病人隐私的干扰就不那么简单了。从医学角度考虑,临床实习和观摩是造就合格健康卫士的重要环节。但从法学工作者和律师角度看,隐私权更是公民享有的神圣的独立的人格权,我们不希望看到以牺牲生命健康为代价的隐私权保护,但也不愿看到在某种目的的保护下对隐私权的毫无节制的漠视和侵犯。国外司法在处理敏感问题时,总是寻求一种利益的平衡,如在堕胎问题上寻求的是保护潜在生命和尊重妇女权益的平衡;在“死亡权”(安乐死)问题上,寻求的是尊重病人权利与防止权利滥用之间的平衡。我们不妨借鉴这种做法,在医院的教学利益和尊重患者隐私权二者间做一点儿平衡。在这种平衡下,不打招呼就在诊治之外添加实习观摩检查这一任务,是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一种行为,是失衡的。在医患关系不协调、医院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下,再让患者以人格受损为代价去配合医院完成其教学任务,医院实在是欠患者一个很大的情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