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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鼠药 污染环境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1年第37期(总第813期 2001.09.10)
     去年秋天、某省一村庄先后7人发生不明原因的抽搐、口吐白沫而亡,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仅3个月。一时间村民对这种“怪病”惶恐不安、纷纷举家外迁。后经专家调查,发现该村长期滥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剧毒鼠药——氟乙酰胺,且乱倒剩余鼠药或拌有鼠药的毒饵。从现场采集的粮食、猪饲料及人奶中均检出氟乙酰胺,说明当地环境已受到剧毒鼠药的严重污染。

    我国于70年代就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氟乙酰胺,但至今仍有不法商贩生产、销售以氟乙酰胺为主要成分的灭鼠药,造成多起严重中毒甚至死亡事件。氟乙酰胺中毒是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损伤为突出表现的全身性疾病。中毒最早可出现食欲不振、口渴、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系统损伤、严重者伴有消化道出血等。神经系统损伤出现亦较早且严重,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四肢麻木、易激动、肌束震颤等,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反复发作的阵发性、强直性抽搐、昏迷,最后因呼吸衰竭死亡。

    还有一种国家明令禁用的鼠药——毒鼠强,其危害也十分广泛且严重。也可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国家之所以禁用氟乙酰胺和毒鼠强,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污染环境和对人畜毒力太强,没有有效的解毒剂,加之它作用太快,发生人畜中毒时,往往来不及抢救。它化学性质稳定,无论在老鼠体内还是自然界,都难分解失效,会造成长期污染,导致二次甚至三次中毒发生,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以致不少地方都以为中毒者是得了怪病,引起恐慌。

    因此,对仍在非法生产氟乙酰胺和毒鼠强者,应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使用者也莫买冠以“五步倒”之类的毒鼠药,以免污染环境、害人害己。, http://www.100md.com(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