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寻医问药 > 诊疗室
编号:10755170
病毒感染与妊娠
http://www.100md.com 2001年9月27日 《当代健康报》 2001.09.27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琴冈

    我国育龄妇女中,有相当多人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这部分人能否妊娠,如何避免传染给下一代,是很多人都关注的问题。

    一、肝功持续正常,是可以妊娠的,对母亲而言是安全的,但应定期监测肝功,在医疗保护下妊娠分娩。由于母体带有乙肝病毒,就有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的可能。妊娠期传染的比例很小,大部分是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传染给婴儿的。目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抗病毒治疗效果很差,也就是说想消除母体的传染性很难做到。因此阻断母婴传播的有效手段是婴儿出生后立即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随后按程序,注射乙肝疫苗。采取以上措施,婴儿可免遭乙肝病毒感染,保护率可达90%以上。

    二、乙肝患者,不论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同其它病毒性肝炎如甲、丙、戊型肝炎一样,是不能妊娠的。妇女妊娠期肝脏负担加重,因而对肝脏疾病的恢复不利。肝炎痊愈后,肝功持续稳定最好一年以上再妊娠。原来的病情越重,所需观察的时间越长。

    三、妊娠期患肝炎。孕期肝炎的症状常与妊娠反应混淆而延误诊断、治疗。因此要提高警惕性,患病后要去医院诊治。患病后对胎儿的影响,视孕期的早晚、病情轻重、肝功状况而不同。是否中止妊娠,可听取专科医生的建议。

    (咨询电话:0531-7935971转8014 专家门诊时间:周二全天),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