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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怎样管理中草药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8日 《当代健康报》 2001.11.08
     新加坡政府怎样管理中草药

    在新加坡,药品的产销经营是由其卫生部药政处和药品部共同来管理。但在目前,该国政府并未把中药列入药品类管理,而是作为食品补充剂或保健品。

    在1992年政府颁布的一套传统药物管理方案中,规定了包括中草药、日本汉方药、印度传统药、阿拉伯药品等均应按要求办理药学检验、申请登记注册手续。另外,基于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观点,新加坡还有特殊规定,禁止经营销售犀牛角及相关制品。同时,黄连、黄柏、延胡索、附子、川乌等有毒物品也禁止销售。

    但是,中药饮片不必进行药物检验和临床实验,而应注重传统应用资料和药典记录。对中药加工的药品制剂,强调重金属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检测,严格规定砷含量不得超过5ppm(每百万分之五),汞不超过0.5ppm,铅不超过20ppm,铀不超过150ppm。

    由于中药材市场管理不严,只要无毒就可经销,故而假冒伪劣或仿制品充斥市场,甚至影响正品销售,更加损害了中医药的形象。, 百拇医药